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
市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衡科字〔2018〕105号
桃城区、冀州区、衡水高区、滨湖新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新动能,走出一条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科技发展新路。根据2018年市级科技计划的预算安排,现面向全社会征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一)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的项目。
(二)智能制造、大数据等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三)智能化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生物技术等产业化开发及应用项目。
(四)农业新品种转化及示范项目。
(五)“军转民”、“民参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衡水市辖区(“四区”)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科技型企业或军民融合企业,且必须有与科研院所、高校、军工企业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
(三)申报企业应具有研发产业化的良好基础条件和资金筹措能力,运营状态良好,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2017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新办企业(原则上注册成立时间需满一年)应具有高层次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
(四)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相关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二)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项目申报条件严格审查,并对申报单位、申报人的信用问题进行审查。
四、项目申报的材料要求和受理时间
(一)项目申报的方式
项目的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归口管理、逐级申报、审批的方式。项目申请单位请登陆衡水市科技创新局网站(http://www.hskjj.gov.cn)的 “衡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二)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市科技创新局发展计划科。
2.与科研院所、高校、军工企业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
3.项目涉及的其它有关材料。
(三)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发展计划科:联系电话:5265121
项目管理平台技术支持: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
联系电话0311-85866036 85866037
(四)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
网上申报项目受理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16日。
纸质材料的受理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19日。
2018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