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市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衡水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便于有针对性地申报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省厅其它的重大项目,现征集一批重大入库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成果来源
1、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形成的重大科技成果;
2、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重大科技成果;
3、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等高端人才、团队研发的重大科技成果;
4、企业自主创新的重大科技成果;
5、产学研联合研发的重大科技成果;
6、京津冀联合研发的重大科技成果等。
(二)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
2、转化的成果原则上应为近三年取得的,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处于中试或初期应用阶段,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有法律纠纷。
3、申报企业应为国内同行业中的骨干企业或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运营状态良好,具有研发产业化的良好基础条件和资金筹措能力,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2015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新办企业(2015年6月30日以前注册成立)应具有高素质、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
4、涉及环保的项目需通过当地的环评。
5、单纯扩产、单纯技术研发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衡水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市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请登录衡水市科技创新局网站(http://www.hskjj.gov.cn)上的“衡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单位的注册和项目的网上申报工作,申报单位请填写“衡水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申请书”。
3.申报时间截止到2017年2月13日,同时将申报材料1份报到市局计划科。
2016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