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说明

项目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首先在网上管理平台注册,成为单位管理员

2、单位注册后,由归口单位审核单位注册信息

3、单位管理员创建本单位项目申请人用户

4、项目申请人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成后提交

5、单位审核项目

6、归口审核项目

7、单位审核通过后正式打印纸件

8、科技局审核项目

通知公告

衡科字〔201792

 

关于组织申报

2017年度衡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滨湖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科技创新主体,推进我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市科技创新局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计划编制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1、科技创新平台类项目:支持产学研合作共建且已在本年度经省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院士工作站、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利服务机构和农业科技园区等。

2、中科-衡水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支持中科院在衡水高新区建立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并依托中科院过程所对全市20家左右的化工企业“把脉会诊”,制定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方案。

3、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重点围绕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大健康、大气污染治理、智能制造和现代农业等领域,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由中试或应用初期进入产业化开发阶段,能够较快形成产业规模,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优先支持京津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达产。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不同类别项目要求。申报科技创新平台类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衡水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且是2017年通过认定的省级、国家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平台资格认定以国家、省正式文件为证,认定文件截止日期为20171020

申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衡水市辖区(“四区”)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小巨人企业,且必须有与国家一流科研院所、高校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出资证明。属于科研机构或团队技术入股的,必须要有相关真实的佐证材料;相关证明(佐证)有效期应在项目执行期内。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鼓励市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三、受理时间201710201030,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市科技创新局。网上申报登陆:衡水市科技创新局网站(http://www.hskjj.gov.cn)——“衡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

五、相关事项

1、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2、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查择优推荐。

3、项目申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申报材料(申报书、附件)一式5份分报相关业务科一份、计划发展科四份。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积极部署,按要求上报。

 

                               二○一七年十月十八日